
根據新計劃,申請人必須在提出申請的前兩年內,絕對實益擁有不少于3,000萬元港元的凈資產。其中,被允許的投資資產包括股票、債務證券、存款證及非住宅房地產等,涉資2,700萬元。而投資于非住宅房地產的資金上限為1,000萬元港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資格準則
(a) 年齡:申請人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時須年滿18歲或以上。
(b) 計劃的適用范圍:申請人須屬于本計劃涵蓋的以下其中一種類別:
外國國民;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臺灣華籍居民;
(c) 凈資產:申請人須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申請人須向投資推廣署署長證明并使其信納在按本計劃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元港元(或等值外幣)凈值的凈資產或凈資本。
(d) 獲許投資資產下的投資:申請人須于本計劃推出日期當日(即2024年3月1日)或之后對獲許投資資產已承諾的投資。在下列情況下,申請人會被視作已符合投資規定:
由本計劃推出日期當日或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前第180日起(以較遲者為準)至申請人提出「凈資產審查」當日的整段期間內;
或由計劃推出日期當日或申請人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前第180日起(以較遲者為準)至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給予「原則上批準」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間內;
或在申請人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給予「原則上批準」當日起至其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間內,申請人已經把不少于3,000萬元港元(或等值外幣)凈值投資于其絕對實益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
(e) 沒有不良記錄:申請人須證明沒有不良入境記錄,并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
(f) 其他:申請人能夠向入境事務處處長證明有能力為自己和受養人(如有)提供生計及住所,而無須依賴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或在香港受雇或自雇、擔任職位或從事業務或申領公共援助(視屬何情況而定)所帶來的任何收入。此外,受養人進入香港時,須受當時適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規限。
時間:
地址:
時間:2025-03-28 14:00
地址:視頻號
時間:2025-07-04 13:00~15:00
地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西205號尼盛廣場1006室
時間:2025-07-23 10:00~17:00
地址:廣州澳星出國
時間:2025-07-25 14:00~17:00
地址:四川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