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范圍
S1字簽證:赴中國長期(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S2字簽證: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申請材料
一、基本申請材料
1、護照: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1份。
2、簽證申請表及照片:1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及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淺色背景)、免冠、護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于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如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您需提供在所在國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于曾有中國國籍,后加入外國國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請中國簽證,須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如您曾獲中國簽證并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須提供原外國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中國簽證復印件(如果新護照所記載的姓名與原護照不一致,還須提供有關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
二、支持性申請材料
S1字簽證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姓名、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如系私人事務,須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請注意: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S2字簽證
(一)邀請人(具體指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復印件;
(二)邀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關系、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姓名、聯系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親屬關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復印件。
如系私人事務,須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三、特別提示
1、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復印件或打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2、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3、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簽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4、申請人應確保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無誤,任何不實、誤導或不完整均可能導致簽證申請被拒絕或被拒絕進入中國。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6、請注意及時領取簽證。超過3個月不領取將予注銷,并可能影響以后申請證件。
邀請函參考樣式
四、S1字、S2字簽證對比
S1字簽證 | S2字簽證 | |
申請人的國內親屬身份 | 在中國工作、學習的外國人 | |
申請人與國內親屬的關系 | 直系 | |
來華事由 | 探親、處理私人事務 | |
被探訪人持有證件 | 居留證件 | 居留證件、停留證件、簽證 |
擬在華停留時間 | 長期(超過180日) | 短期(不超過180日) |
是否需要辦理居留證件 | 是 | 否 |
時間:
地址:
時間:2025-03-28 14:00
地址:視頻號
時間:2025-07-04 13:00~15:00
地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西205號尼盛廣場1006室
時間:2025-07-23 10:00~17:00
地址:廣州澳星出國
時間:2025-07-25 14:00~17:00
地址:四川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