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0-21:00(免長話費)
綠卡持有者,如果長時間在國外居住(特別是離境超過6個月或一年),海關官員可能會質疑你是否有意放棄永久居民身份,這時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證
明你仍然把美國作為主要居住地,例如:
在美國的房產或租約
美國的工作合同或在職證明
家人留在美國
美國的銀行賬戶和報稅記錄等
回美證(Re-entry Permit 再入境許可)
最終要的是,有關居住意圖類問題(長期離境),如您是否還打算長期居住在美國?以及您是否有意放棄綠卡身份?一定要謹慎回答。
如果海關官員提出此類表格,表示你可能被認為放棄了在美居留意圖。此時應禮貌拒絕簽署,明確表示你無意放棄綠卡,要求聯系移民律師尋求幫助。